依据《关于印发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济教民继函〔2023〕10号)和《关于开展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复评工作的通知》(济教民继函﹝2023﹞18号)相关工作要求,济南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通过实地查看、档案查阅、现场询问等方式,对各区县初审后上报的288所参评机构进行了复审评定■◆,初步评选出五星级校外培训机构50所◆◆◆■◆、四星级校外培训机构100所■◆◆, 现拟对以上机构予以公示(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◆★■■■◆,向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捏造诬告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。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。调查期间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人保密◆★。